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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|詐欺無罪 | 台北刑事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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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又打贏了漂亮一仗!

    曾經順利協助處理家產糾紛的當事人,因為女友涉及刑案,再度帶女友來委託王律師。

    當時聽完當事人說法,認為應該沒什麼事,結果檢察官居然在沒有任何金流、交付時間、地點均不明,亦未曾與被害人有過任何聯繫情況下,將當事人起訴詐欺!

    案經多次審理、傳喚證人、聲請勘驗手機內容等調查證據程序,終於在今天收到無罪判決!

    刑事訴訟核心是無罪推定,理論上被告無自證己罪義務,應該要由檢察官舉證被告犯罪,然而本件檢察官在證據不足,完全自行腦補犯案過程情況下將當事人起訴,迫使我方必須想進辦法拜託法院調查證據,完全顛覆檢察官應盡的舉證義務!

    雖然跟眾多引人注目的大案相比,這只是一件詐騙金額不算太大的小案,但對當事人而言,卻是一生的清譽,而且若被判有罪,可能會影響到金融業的工作,因此為了幫當事人爭取清白,真的耗費許多時間、心力,辯論前還花了好多時間製作簡報,開庭、出狀次數多到連當事人自己都說我們的律師費不好賺!XD

    檢察官在論告時也只是很制式化的表示事證明確,請依法判決,未多作著墨,我想公訴檢察官自己也知道此案將我的當事人起訴,相當不合理吧!

    感謝法官明察秋毫,在判決書中引用了我詰問證人時將證人不合理的說詞通通逼問出來,也將我在答辯狀、言詞辯論時的主張一一引用到判決理由,寫了一份非常細膩,論述完整的判決書!

    宣判當日,當事人正在國外旅遊,聽到這樣的好消息,讓旅程更多了幾份輕鬆愜意。

    雖然無罪結果在我的預期中,但拿到判決書的一刻還是非常開心,能夠幫被冤枉的當事人爭取正義,圖得清白,就是身為律師最大的價值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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